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部门概况>>工作职责>>正文
长治医学院组织部部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2016-01-11 11:48   审核人:

长治医学院组织部部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

为认真落实学院党委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部成员履职尽责意识,根据学院党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组织部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加强对组织部干部的日常监管,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3、督促组织部干部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风险防控。

  5、负责检查考核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应当追究责任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发现分管范围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或支持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7、对各二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指导和监督。

  8、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0、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落实。

  1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2、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党务公开。

  13、加强对组工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4、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起好带头作用。

15、从严律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6、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学院党委组织部责任清单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是第一标准,必需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2、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3、部长制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各科室;部长与副部长、副部长与分管科室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纵向和横向责任体系,建立主体责任传导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4、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实行推荐考核干部责任倒查制,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选人用人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实行干部提拔重用任前考廉制度,对新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教育。

5、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坚绝纠正“四风”现象。

6、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机关作风问题、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7、建立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防控机制,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8、建立组织部权力清单制度,健全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实行公示制,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关闭窗口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解放路161号     邮编:046000
联系电话:0355-3012412 315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