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组字[2015]第 03号
关于李惠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经学院党委2015年03月18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李惠芳、刘雪玲、崔建平等同志到龄退职。
免去李惠芳同志基础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刘雪玲同志妇产系主任职务;
免去崔建平同志附属和济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O一五年四月七日
上一篇:关于车国良同志退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