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工作动态
    关于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5-07-03 09:04:53

     

     

     

     

     

     

     

     

            长医组字〔2015〕8号

     

          关于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去年以来,我院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有关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为依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检查评议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查找不足,处理违纪,表彰先进,鞭策落后,从而对党员进行一次深刻的党的先进性和党员标准再教育,激励党员为学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党员公开承诺落实情况来确定。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三严三实”活动有效结合,组织党员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提高。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并作为学院表彰的优秀党员人选;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我院《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通知》要求,认真查明问题,妥善处置。

        三、步骤程序

    1.调查分析。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对本支部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找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过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交流思想、增进共识,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准备。

    2.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提高党员对新形势下党员标准的认识,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下基础。

    3.民主评议。召开党员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自查自评,然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将群众意见反馈本人,由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组织鉴定。各支部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以组织的名义客观具体地肯定被鉴定党员的优点和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支部书记应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的“支部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签章。对不合格党员,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出处置,做好教育帮扶和转化工作。

    四、评议标准

    (一)优秀党员标准:

    1.积极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热爱学习,经常关注国内外大事。

    2.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正确宣传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和贯彻中央、省委和省高校工委的文件、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学院党委决议、决定。

    3.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有关制度,弘扬传统美德,家庭和谐,同事之间关系和谐。

    4.办事公道,为人朴实,讲诚信。

    5.积极开展为民服务,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党员。

    6.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高标准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7.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群众公认、在本单位或本部门教职工评价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不合格党员:

    1.组织观念淡薄,缺乏党员意识,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交或不按标准交纳党费,党组织帮助改正无效的。

    2.党性观念差,不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情节严重的。

    3.不履行党员义务,不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以权谋私,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等尚不构成纪律追究,造成不良影响的。

    4.长期消极落后,不发挥党员作用,生活作风不正派,参与黄、赌、毒等不健康活动。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过惩戒期限。

    6.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占到会人数60%以上的。

    五、评议工作要求

    学院各二级党组织要督促和指导所属支部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负责收集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组织部网页下载)并存档。7月1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和《长治医学院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组织部网页下载)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上一篇:长治医学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计划安排表

    下一篇:长治医学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