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考核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
为促进各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切实加强我院基层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要对各基层党支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直属党支部、各附属医院党委和学院各党总支所属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1、组织生活:要求制度健全,活动正常,组织活动记录完整,出勤率高,请假制度严格。能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党支部凝聚力强。
2、发展工作:要求每年有年度发展工作计划,有完善的培养教育体系,入党手续严格,发展党员材料齐全,程序规范。
3、党员管理:日常管理严格,措施得力。认真开展党员教育,按时收缴党费,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对出差、在外进修、出国的党员和本支部接收的外来流动党员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4、发挥作用:能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模范带头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协调作用。
5、群众工作: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注意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及时分析和解决师生中的思想问题。
三、考核方法
考核测评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附院党委、各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依据《基层党支部考核细则》(附件),分别对所属各党支部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别为好(A)、较好(B)、一般(C)、差(D)四个等次。
考评工作要采用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进行党员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查阅党支部工作档案和工作手册等方式,综合考虑党支部自评结果(可占50﹪权重),党总支考评结果(可占50﹪权重),以及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党支部的考评等次。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好(A),89—75分为较好(B),74—60分为一般(C)、60分以下的为差(D)。
考评等次定为“好”和“较好”的党支部,其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的总体满意率(包括满意率、较满意率之和)应达到70﹪,支部书记在党员中的总体满意率应达到80﹪。
党支部出现下列情况的直接被定为“差”:①党支部班子成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②近两年来党员中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③无故长期不换届和一年以上没有开展活动;④群众对党员发挥作用的总体满意率低于50﹪或支部书记在党员中的总体满意率低于50﹪。
基层党支部考评工作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之一。望各附属医院党委、学院各党总支积极准备、认真考核。考核结果在12月25日前报学院组织部。
附:《基层党支部考核细则》
长治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