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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医学院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16-10-20 11:02:17

    长治医学院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山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学校发展党员工作一般有如下主要程序:

    一、制定发展计划

    1.发展党员要有计划地进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定期研究、分析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根据教育、培养、考察情况,每年12月1日前制定下一年度的发展计划,并报校党委组织部。校党委组织部根据高校工委组织部下达的计划,向党总支下达指导计划。

    2.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每人的实际表现,年内可将计划作适当调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发展;未列入计划的,一般不予发展。

    3.发展党员重教育、重培养。要纠正“重发展,轻教育、轻培养”的倾向,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新生入学教育、政治课等形式,加大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宣传党的基本知识的力度,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

    二、本人申请

    1.要求入党的同志,首先要主动地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按党章规定履行入党手续。本人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任何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吸收其入党。

    2.基层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要及时登记。在一个月内安排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党的优良作风等有关方面的教育;肯定成绩和优点,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申请人定期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要求入党的同志递交申请后,党组织对其应经过至少三到四个月的考察,对表现比较突出的,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团员应经过团组织推荐。28岁以下的学生入党,一般应当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当经团组织推荐。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参加团组织推优的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4/5方可进行推优,同意人数应超过实到人数的1/2以上。团员大会必须有正式党员在场监督。团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讨论确定推荐人选,形成团支部委员会意见。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采取张榜、网页上公布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后未发现问题者,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的主要内容

    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培养、教育的方法

    ⑴ 党支部选派两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的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⑵ 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入党宣誓等党内活动:

    ⑶ 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⑷ 入党积极分子应经常地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⑸ 党校培训。未经过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3.考察的内容

    ⑴ 入党动机是否端正;

    ⑵ 对党的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掌握情况;

    ⑶ 政治立场、思想觉悟、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⑷ 履行学习、工作情况。

    4.考察的方法

    ⑴ 日常考察:即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考察;

    ⑵ 任务考察:即在有意识地分配一些工作任务中考察;

    ⑶ 活动考察:即在参加党的活动中考察;

    ⑷ 写实考察:即定期进行学习、工作、思想情况的考察;

    ⑸ 关键考察:即考察其在一些重要事件上的态度和行为。

    5.党支部、培养联系人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和表现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针对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适时调整积极分子队伍。

    6.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的衔接工作。

    对因学习工作等原因离开学校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将其培养材料及时转给新单位的党组织;对离开学校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向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了解其表现情况。

    从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单位要及时进行研究,指定专人谈话,应与本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一样,进行经常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五、确定发展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后,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认为其基本具备入党条件的,即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从外单位转入我校,在原单位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由现单位党组织经过一定时间的全面考察,确认基本具备入党条件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2.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⑴ 支委会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汇报及其意见;

    ⑵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征求公寓学生党员和管理员的意见,同时征求同班同学、班主任、辅导员、主要任课老师的意见,并形成记录;

    ⑶审阅被推荐对象的有关材料(含申请书、思想汇报等);

    ⑷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

    3.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的问题

    ⑴ 衡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必须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既要看他入党的愿望和态度,更要看他的真实思想和实际行动,尤其要看他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目的是否明确,思想觉悟是否高,政治品质是否好,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对一些虽然工作、学习表现好,但政治素质差的人,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

    上报发展党员材料前,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公示

    确定发展对象后,报学校预审之前采取张榜、网页上公布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后未发现问题者,可以上报预审。

    八、培训

    由校党校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九、预审

    1.预审时,党支部须报送以下材料

    ⑴ 入党申请书;

    ⑵ 思想汇报;

    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⑷《优秀团员发展入党推荐表》;

    ⑸ 学生的学习成绩;

    ⑹ 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⑺ 群众座谈记录及公示情况;

    ⑻必要的函调(外调)材料、政治审查综合材料。

    九、确定接收入党对象

    预审以后将所报材料交还给党支部。预审通过的,确定为接收入党对象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领取《入党志愿书》。

    十、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是培养联系人)。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由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好之后交支委会审查。

    十二、支委会讨论研究

    支委会对发展对象所填《入党志愿书》进行审查,认为合格后,方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是否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十三、召开支部大会讨论

    十四、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支部大会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要将其全部材料报党总支审查。党总支详细审阅上报材料和对有关问题调查核实后,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在相应栏目中签署谈话情况和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

    十五、党总支审批

    党总支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党总支印章后,将《入党志愿书》交校党委组织部,报党委审批。

    党委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复议,再报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申请入党的同志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十六、党支部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党支部书记通知新党员本人,进行一次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要求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要做好思想工作,鼓励其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十七、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的考察

    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一般为入党介绍人)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并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每三个月要将自己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本职工作、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书面总结汇报。预备党员调动工作、离退休或毕业离校时,基层党组织将教育、考察的情况介绍给其新的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党组织。

    2.预备党员的转正

    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一年,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提前15天对预备党员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7天),如无异议,党支部方可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填写支部意见。经党总支会议审查,签注意见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由校党委会审批。

    十八、材料归档

    教工预备党员转正后,其入党材料由相应单位负责及时归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材料,在学生毕业离校转出组织关系时,送学生工作部归档并投寄。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

    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对高学历、高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中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责任感

    中青年教师是我校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在我校的改革和发展中担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任,积极做好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建工作的需要。及时把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吸收到党内来,对优化我校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职称层次,扩大和加强党在广大中青年教师和其他党外群众中的影响,促进我校改革和事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是高校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客观需要。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对于保护好中青年教师的政治热情,引导好中青年教师的政治追求,保障中青年教师政治上的健康发展,从而促进中青年教师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积极做好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做好优秀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不仅能激励中青年教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业务上等各方面全面进步,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而且能带动更多中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向党组织靠拢,从而为我校培养更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发挥重要的作用。

    各系(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扎实不懈的工作,努力把更多的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吸收到党内来,最大限度地把中青年教师团结在党的周围,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科研人员党员队伍,为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创造条件。

    二、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力度,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使我校中青年教师党员数逐年增加,建设一支具有较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中青年教师党员队伍,为推动和促进我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进一步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措施

    1.调查研究,及早培养。要全面调查和分析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定期对发展对象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要对要求入党的人员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党外的中青年教师,各党总支(支部)要通过查阅档案、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从中掌握情况,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特点和政治追求,有针对性、耐心细致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要亲自做工作,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主张,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切实解决一些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觉到党的温暖,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明确责任,加大培养力度。要保护好中青年教师申请入党的热情,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要及时为他们安排培养联系人。各党总支(支部)委员要分头联系1—2名中青年教师,并要突出重点,对那些学历高、职称高、业务上突出的中青年教师,要选择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在知识分子中有影响、有威信的党员专家教授和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要定期、不定期找他们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要做到申请入党人递交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落实好同他们的第一次谈话,并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要将培养和使用结合起来,将培养和考察结合起来,在完成任务中观察其表现,在培养过程中进行考察。

    3.加强教育,提高素质。要大力宣传中青年教师中好的典型,为广大中青年教师树立现实学习的榜样。要用身边好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教育广大中青年教师,引导和教育、鼓励中青年教师全面发展。

    4.简化材料,改进程序。在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对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师,只要他们提出入党申请递交入党申请书,可直接作为发展对象重点培养。在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过程中,针对有的中青年教师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确有一定困难,其所在党组织可提出建议,经校党校同意后可以改变培训方式,由其所在党组织按照培训要求,指导其自学培训内容,并写出自学汇报材料。然后根据所在党组织平时对他们考察和自学汇报材料的情况提出意见后,由校党校决定是否结业。

    5.坚持标准,解放思想。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要用时代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不要求全责备,只要符合党员条件的,就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长治医学院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明确发展党员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提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定期主持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检查、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3.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审批本单位党员年度发展计划。

    4.主持召开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查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根据规定负责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5.认真处理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组织查处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的人和事。

    二、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责任

    1.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培养、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年度发展计划,明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定期检查督促培养联系人的工作。

    3.对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对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对预备党员进行考察。

    4.负责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根据党总支公示通知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前的公示工作。

    5.组织召开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负责起草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讨论稿,根据规定负责在有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三、责任追究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关责任人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不同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分别予以责成检查、通报批评,或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1.违反党章规定,降低党员标准,把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的。

    2.对应考察的发展对象不考察或考察不细,以及向考察人员提供假情况,把不符合入党条件的人发展入党,造成严重影响的。

    3.授意、指使下属人员弄虚作假发展党员的。

    4.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履行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

    5.对本单位下级党组织在党员发展中发生严重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

    6.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认真查处,或者将群众来信材料转给、泄露给被反映人,造成严重后果的。

    7.侮辱、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名誉,使符合入党条件的人不能入党的。

    8.党组织的领导成员集体做出错误决定发展党员的。

    9.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不公示、不按期审批党员、丢失发展党员有关材料的。

    属于党支部负责人责任的,由基层党组织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属于二级党组织负责人责任的,由校党委研究作出相应处理。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长治医学院上报发展党员材料的规范要求

    上报的发展党员材料,是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山西省高等学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的精神,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做好发展党员材料上报工作。有关上报发展党员材料规范要求如下:

    一、写入党申请书的要求

    入党申请书要用毛笔、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书写,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准抄袭。

    二、写思想汇报的要求

    1.要求入党的同志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思想情况,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和监督,要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自觉地培养自己的组织观念,提高思想觉悟。

    2.要联系实际,汇报自己的真实思想,要敢于暴露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禁东抄西摘、空话套话,或几份汇报一气呵成。

    3.上报发展党员材料时,至少要有四份思想汇报。

    三、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的要求

    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入党人,应经过至少三到四个月的考察,对其中表现比较突出的,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委会讨论,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并定期将考察意见填入考察表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应由党组织用毛笔、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以便存档。

    何时何地申请入党一栏,时间要与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一致;简历从上小学开始依次填写;本人政治历史与现实表现一栏中的“本人”,指的是入党积极分子,不是指第一人称,因此,不应出现“本人”、“我”字样;考察意见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期一年,一年期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要形成综合考察意见填入考察表中。如果条件不成熟,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可以继续考察,考察意见填入备用的半年考察意见中。

    四、填写优秀团员发展入党推荐表的要求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要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组通字[1992]18号)等文件精神,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现实表现”一栏,学生由所在团支部填写,教工由团委委托相关部门填写。所填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学习或工作、品行公德等方面;团校、党校培训情况、操行和文化成绩排名情况、英语和计算机考核情况、校级以上获奖情况。

    “团总支推荐意见”一栏,所填内容包括:时间、所在团总支指定的主持人、应到团员人数、实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经推荐赞成人数(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1/2以上)、反对人数、弃权人数。经研究决定X X X符合推优条件,同意推荐X X X为入党积极分子。

    五、上报学习成绩表的要求

    1.上报学习成绩表要求实事求是,要与从教务处下载的分数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2.用A4或8K纸横向打印,用A4纸打印时,上边距留2厘米装订线,用8K纸打印时,左边距留2厘米装订线。

    六、上报党校结业证书的要求

    发展对象必须要经过党校培训,并结业。党校结业证书有效期三年,超过三年的要重新培训。结业证书可放原件,也可以放复印件,放复印件时必须加盖党校章。结业证丢失的,要有党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七、填写发展对象座谈会记录及公示情况表的要求

    上报发展党员材料前,党支部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党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一般由党支部成员或其他正式党员主持。参加座谈会的人员应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一般不少于本班级(部门)人数的20%,并做好记录。座谈会记录内容:①时间、②地点、③主持人、④参加座谈会人员、⑤发言内容。座谈会记录在表格里填写不完的,可以另附纸。

    八、上报政审材料的要求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政审材料要用毛笔、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书写,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要使用规范的16开纸,左边距留2厘米装订线,以便存档。落款要加盖党组织章。

    政审报告是党组织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性的材料,是对发展对象作出全面评价的重要材料,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

    要注意:政审报告要与外调证明材料相吻合。

    九、写公示的要求

    公示材料要求要实事求是,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出生时间、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获奖情况等应与有关材料一致。

    十、写公示情况报告的要求

    公示期满后,党支部有、无收到不同反映,要向所在党总支书面报告,并附上公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和公示材料要求使用规范的A4纸,左边距留2厘米装订线。

    以上材料整理好以后,由党支部报所在党总支审查。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

    入党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填写前,党支部负责同志应对其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将表内项目向其解释清楚,入党介绍人要进行具体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最好按《入党志愿书》各栏内容先打草稿,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审核后,再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用钢笔或毛笔正式填写,字迹清晰、工整,语句通顺。表内各栏目填写应实事求是,不需要填写内容的栏目,应填“无”。

    在第一页右上角的贴照片处要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二)《入党志愿书》中有关项目的填写方法。

    1.“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应填写全称。

    3.“籍贯”:是填写本人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4.“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 “相当X X学历”。

    5.“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6.“现居住地”:应填写家庭详细地址,不应填学生宿舍。

    7.“有何专长”:应填本人从事的工作、所学专业。专长是指专门的知识技能,个人为社会所能发挥的作用。专长不等于个人爱好,不应填“篮球、足球、唱歌、舞蹈”等,也不应填“无”。

    8.“入党志愿”:入党志愿是入党志愿书的一项重要内容,不能与入党申请书雷同,要结合自己的思想认识及其演变过程实事求是地填写,要写得郑重、庄严、真诚。入党志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对入党的态度。一般第一段要明确写出“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对党的认识。包括对党章的认识、对党史的认识、对党的领导和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以及对最近国家所发生的一些大事的认识。第三,自己的入党动机、目的。第四,自己的优、缺点及今后的努力方向。第五,入党的决心和打算。对能否批准入党表明态度,如果被批准了自己要怎样做?如果不被批准又当如何做?结尾不要签名和签日期,应在第7页下栏签名和签日期。

    9.“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10.“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1.“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2.“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3.“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已经去世的也应注明。

    14.“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已经去世的也应注明。

    15.“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6.“入党介绍人意见”: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1)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的内容:

    ①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入党介绍人意见的主体内容。填写时,应根据党员条件,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

    ②指出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对其缺点和不足应当实事求是地分析,不能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

    ③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X 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

    (2)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应把在培养教育和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表现情况具体地写出来,不能笼统地写“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②两名介绍人应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不能两人合写一个意见,也不能在一名介绍人意见填好后,另一名介绍人只简单地写“意见同上”或“意见下同”;

    ③介绍人的“现任职务”,应填写目前担任的党内外职务,如担任的职务较多,可填写最高或主要职务。没有担任什么职务的,可填写职业,如工人、售票员等。

    17.“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后,由支委会根据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整理后,及时填入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相关栏内。

    (1)“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的内容主要有:

    ①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以及对申请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决议的主要部分,应着重写好。对其看法和评价,不能只写工作方面的表现,而应根据党员条件,对其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述。对其缺点和不足也应如实写明,不能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

    ②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例如:“支部大会经讨论认为,X X 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③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例如:“支部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X名,实到会X名。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X票赞成,X票反对,X票弃权”;

    (2)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应注意的问题:

    ①“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整理后,填入《入党志愿书》,不能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前,事先填入《入党志愿书》。

    ②填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时,应以支部大会的名义填写,不能以支委的名义填写。

    ③支部大会决议的落款时间要与支部大会召开的时间一致。

    18.“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

    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之前,要派人同他谈话。”谈话后,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进行整理并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填写的内容主要有:

    (1)与申请人谈话的情况。这部分应着重写与申请人谈话的主要内容,以及申请人对所谈话题的认识和态度(简要归纳或引用其原话);

    (2)对申请人的基本看法。通过谈话,并结合谈话前对申请人入党材料的审阅和调查核实所获得的情况,对申请人总的印象和评价;

    (3)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主要写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例如:“综上所述,我认为X XX同志已具备基本党员条件,可以接收为预备党员。”

    附: 党支部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范例 1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支部大会决议:(延长原因必须具体写清)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申请。大会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能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工作积极,但……(要写明具体原由。如:学习欠刻苦,预备期内出现两门补考,预备期内对自己要求不严,上课迟到,夜不归寝等,这表明其尚不能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和日常表现上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鉴于其对自己的错误已有认识,并作了自我批评。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实到×名,经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延长×××同志预备期……(半年至一年)。党委(党总支)审批意见范例:党委(党总支)委员×名,实到会×名,经审议并表决,×名同意延长×××同志预备期……(半年至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支部大会决议范例: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申请。大会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写具体表现,如考试违纪作弊、打仗斗殴严重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党组织曾多次对其进行帮助教育,但至今无明显改进,这表明其已不具备党员条件。本支部应到会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实到×名,经讨论和表决,一致同意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党委(党总支)审批意见范例:党委(党总支)委员×名,实到会×名,经审议并表决,×名同意取消×××同志预备党员资格。

    十二、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的要求

    1.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以后,党支部要指定二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一般为入党介绍人),对其进行教育、考察,并负责每季度定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2.预备党员考察时间为1年(时间从支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3.表中“何时何地入党”一栏,时间要与支部大会决议通过日期一致。“主要优缺点”一栏,由党支部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考察意见”一栏,要有针对性地、客观地反映被考察人阶段性的思想和表现情况、存在不足,提出希望。不能过于简单,不能千篇一律。

    十三、写预备期思想汇报的要求

    预备党员要以党员标准衡量自己,每季度要主动向党组织提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思想汇报一般包括: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本人存在缺点和不足整改情况等。

    十四、写转正申请的要求

    转正申请,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

    标题:一般为“转正申请书”或“转正申请报告”,居中书写。

    称谓:一般为“敬爱的党组织”或“党支部”第二行顶格书写。

    正文:转正申请的正文,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写明自己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及预备期满的时间。延长预备期的党员要写明什么时间被延长的,到什么时间延长期满以及延长预备期的原因,并向党组织请求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这是转正申请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应该写得全面、具体、详细。首先,从总的方面写自己入党后,在党组织的教育下,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党性锻炼、解决思想入党问题等方面所取得的收获。其次,写明自己是如何在预备期间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再次,对自己入党时存在的缺点,现在克服改正得如何,还存在哪些不足。尤其是延长预备期的要重点说明延长期间的缺点问题改正情况。

    3.写明今后的努力方向,向党组织表明愿意接受长期考验的态度。应该针对自己的缺点来写,最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4.如果还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在入党时没有向党组织讲明的,或在预备期发生了什么应该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也应写清楚。

    结尾: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X X X”,下一行写上“X年X月X日”。

    写转正申请书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转正申请书要适时写出,太早、太晚都不妥,一般应在预备期满之前半个月左右主动交给所在党支部。第二,写转正申请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不能过分简单、概括。要体现思想进步的连续性,注意思想的深度。为了正确认识自己和使组织全面了解自己,写转正申请前,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特别是入党介绍人的意见。第三,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自己在预备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第四,要亲自动手,确因特殊情况自己无法书写时,可以由自己口述请人代写,但要把情况说明。第五,写转正申请要用毛笔、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书写,不能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要使用规范的16开纸,左边距留2厘米装订线,以便存档。

    十五、填写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决议的要求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应当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会根据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整理后,及时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的栏内。填写的主要内容有: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支部大会对其基本看法和评价;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同意按期转正的,应写明“按期”两字;如延期转正,应写明延长预备期的理由,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和起止日期;如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写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原因并注明“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出席的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发展党员材料是否规范,在校内,体现出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方面的工作作风;在校外,关系到校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方面的形象。因此,要求做发展党员材料的同志要提高认识,做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心人。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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